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规定如下所示:
(一)若不涉及任何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则每起案件的收费范围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
然而,当情况涉及到财产关系时,将按照每起案件基础服务费用1000元至2000元的标准来进行计算。
如果纠纷所涉及的财产标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那么将根据复杂程度和争议标的数额计费比率分段累进计算。
具体来说,在涉案标的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万元,则收费比率会减少0.5个百分点,直至争议标的达到500万元为止;
而对于更高级别的案件,则将分别收取1%至2%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论案件是否涉及财产权益,其收费标准都为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但是,如果案件涉及财产权益,那么其收费标准将依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兑换,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依据不同角色,将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收费规则为:
每件案件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担任原告或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为:
每件案件2000元至15000元不等。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财产权益,将严格依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