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妻子带走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被视为侵犯了丈夫的监护权利,因此这无疑属于非法行为。
这样一来,当面临妻子失踪并带走家中未成年子女的困境时,男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重新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接收到此类案件后,会综合夫妻双方的教育背景、职业状况、经济收入、个人年龄、婚姻环境以及子女成长阶段等各种重要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进而作出判断到底哪一方更加适合承担主导孩子成长的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倘若妻子没有实际履行养育孩子的义务,那么同样作为子女父母亲的男方则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享受对孩子的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