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关于合同中的
违约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如下五种类型:
首先是“继续履行”,即当一方未能履行其
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要求其继续履行直至满足原定合约;
其次是“采取补救措施”,这是指为了防止
违约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害,违约方应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失;
再次是“
赔偿损失”,这是最为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即当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
经济损失时,需
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四个是“
违约金”,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方违约后需支付的固
定金额作为惩罚;
最后一个是“定金责任”,这是指在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若一方违约则该款项将被没收。
总而言之,当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约定时,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