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情况下,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告终结,其仍然要依照法定的法律程序照常进行。
如果该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认定需要发起公诉,那么则需要继续进行起诉、审判等法定步骤,直至最终法庭进行裁决做出正式宣告。
相反地,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无需提起公诉,或者是由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尚未清晰且证据尚显不足而提出撤销案件,那么这个案件就会以此作为结果,而不再有进一步的审理阶段操作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