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济犯罪案件中被告是否能获得缓刑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首先,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罪犯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
再次,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特殊照顾,即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