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白,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犯罪:
(一)在未经授权或许可下,持有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对于已过期或失效的信用卡仍然进行使用;
(三)对他人信用卡进行未经授权的使用和欺骗等行为;
以及(四)在未经授权或允许的前提下,透支信用卡额度超出允许范围并在银行提醒还款之后仍不立即补足欠款。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针对那些以获取不当利益、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之外透支信用卡,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保持不偿还欠款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