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若房贷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则当事人可尝试通过友好沟通寻求解决之道,例如双方约定由某一方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同时亦可以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展开深入讨论、寻找妥帖的处理方案。
在此状况下,若被认定为婚后所得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之际,房屋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应归属于一方所有,并由其负责继续偿还贷款,同时向配偶支付首付款项与婚姻关系中归还贷款的金额,以及房产价值增值部分的一半作为相应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