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盗窃、欺诈或抢夺犯罪后,倘若为了隐藏不当取得之财物、规避逮捕或者销毁相关罪证,进而在现场以暴力行为或威胁手段相抵抗的,应依据抢劫罪的法律规定进行量刑裁决。
其次,若仅仅只是涉嫌携带凶器实施盗窃活动,但是并未在现场直接采取暴力行为或恐吓言辞来对抗追捕调查,那么仍将按照原定的盗窃罪名进行相应的刑事追究与惩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