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污言秽语相恐吓导致的诽谤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2)如情节较为严重者,则需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外加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如情况极为严重者,根据具体表现再作处罚判定。
此外,上述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通过书写恐吓性文字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公然以言语或言行侮辱他人名誉,或是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
(三)捏造虚假事实捏词控诉他人,试图使其遭受刑事责任的追责或者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证人以及其近亲之人进行威胁、污蔑、殴打甚至打击报复;
(五)频繁地发送各种不良、污蔑、恐吓性质的信息,扰乱他人平静的生活;
(六)未经许可偷看、偷拍他人私人领域的消息,散播出去,侵犯他人隐私权。《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