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书乃是
赠予者单方面的书面声明,若受赠者未能予以接纳,则该项赠与行为无法律约束力。
而
赠与合同则为赠予者将自身财产免费赠送于受赠者,且后者表明愿意接受此种馈赠行为所订立的合意。
赠与合同的方式得以遵循书面、口语或者依照法定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