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犯罪嫌疑人因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而被判定为既遂,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法院对之做出相应的判刑处理。
具体而言,若存在制造假冒的农药、兽药或化肥,并广泛销售这些被认定为具有欺骗性的或已失去其原有效力的产品的行为;
或是在产品质量上进行虚假陈述,例如将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误导性地标榜为合格品,从而使农民产生了严重误导的情况,这些情况都将可能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事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