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之际,应承担以下责任及赔偿事项:
首先应对那些因个人人身权益受侵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进行全额赔偿,同时也需对因为伤害导致他们在康复过程中所需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此外,对于因误工而使得收入受到直接影响的情况,同样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至于对他人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实际市场价格或采取其他相对合理的方式进行计算与赔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