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孕妇生育期间进行的离婚程序中,其所育之子女将优先判归女方所有。
然而这个赖以判断的原则并非绝对适用,有一些特殊情形例外。
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例,当夫妇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须面对离异抉择时,他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议题即是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归属的问题。
依据这些准则和策略来决定如下:
首先,父母双方应先行协商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若经过充分沟通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诉诸法院作出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懵懂不知事的两岁以下子女,他们的抚养权通常会被裁定给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