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假释的公示发布之后,当日即刻便
可离开牢笼。
作为对怠于表现且无期
徒刑或
有期徒刑犯人提供的一种再度融入社会的宝贵机会,假释得益于他们遵守监规及积极参与各项教育与改造活动;
此外,也离不开他们内心真诚地认识到自身过错,坚定了决心并向社会承诺自己不会再造成任何伤害。
这是一项基于特定条件将罪犯提前释放的制度安排。
假释能够有力地激励罪犯认真受罚并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待假释
期限届满之际,经由当地法院再次审慎评估,确定
符合条件方能获得自由之身。《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
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