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以下行为时,可以认为是构成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情况:
首先,作为铁道运输系统中的员工,如果他们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从而导致铁路运营方面出现了安全事故,并且造成人员死亡人数超过一人以上,或者有三名以上的人员因为该事故而受伤,那么这些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铁路工作人员同样没能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引发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话,也被视为具有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铁路员工的不当操作或无视规章制度,最终酿成严重后果或者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这些行为也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