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婚姻有效期间所获取的各项财产:
首先,法定权益包括了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其次,生产、经营、投资带来的收益也包含在内;
再次,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亦在此列;
再者,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倘若以明确形式由单方面享有的,那么就视为个人专属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视为共同拥有的财产,亦涵盖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婚姻有效期,通常是从夫妇缔结婚姻之日起直至任何一方去世或是离婚之前的这一段时间。
然而,若夫妇二人对于财产事宜另有约定,则根据约定条款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