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拘留期间能否与家人相见的问题,主要应依据不同的拘留类型而定:
1.若为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亲友可预先预约,并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访活动。
在探访过程中,可随身携带必要的生活物资、衣物以及食品(然而需符合拘留所警察相关检查标准,获得批准)。
除此以外,其他物品均不得送交被处罚者本人。
2.如涉及到刑事拘留的范畴,在此期间,近亲无法进行探望,但律师则可以作为被拘留者的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访。
同时,律师会见被拘留者还必须提供自己的律师职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或取得法律援助公函方可进行。《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