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承揽合同中欠款是否能索求利息的事宜,关键在于承揽合同是否已经对利息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若已有明确协议涉及此项内容,则欠款方有权提出追讨利息;
反之,如未经任何授权,人民法院将无法支持支付利息的诉求。
在此情况下,定作人理应遵守约定,按时兑付酬劳。
若定作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期履行酬金支付义务,作为承揽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