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未能给予抚养费用,另一方可选择代表子女的利益,向法院提出申诉。
倘若法院赋予胜诉判决并判定应有抚养者支付抚养费,但若责任方仍旧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认定的抚养义务,在裁判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间截止后经过两周年的时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对于那些无视法院的判决且拒不执行的人,最高可被判处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
如果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但却故意拖延执行或藐视法律,情节恶劣者,将有可能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需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相应罚金的惩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