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般的卖淫嫖娼行径,对涉事人员进行为期10日至15日之间的行政拘留惩罚,并同时可以根据情况予以5000元人民币以下金额的罚款。
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卖淫嫖娼行为,则将采取为期5日的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以下金额的罚款。
如果在公共场合进行拉客招嫖活动,也会受到文化部门依法给予的为期5日的拘留或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