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解约催告的表达方式大致包括口头及书面两种途径,同时也可委托他人进行代为传达。
一旦出现
当事人一方迟滞履行重要
债务的情况,在经过有效催告之后,若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履行义务,当事人便有权解除该项合同。
具体而言,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可能导致
解除合同的几类情况:
第一,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当事人无法达成原定的合同目标;
第二,在
合同到期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态或实际行动展现出自身将无法履行重要债务;
第三,当当事人一方
拖欠主要债务并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予履行的情况;
第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表现出其他
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