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实施了
抵押之后,
抵押物的所有者是具有合法权力进行转让交易的,但是需遵循法定程序,且必须向
抵押权人发出明确的通知。
同时,相关转让行为不得对抵押权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侵害其权益。
依据法律规定,经过妥善处理的抵押房
产权属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
过户手续。
也就是说,当抵押财产被合法转让时,其所附带的
抵押权利并不因此而受到影响。
然而有一点需要注意,若抵押权人能够充分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对其抵押权益构成潜在风险,便有权要求转让方将售出货物或财产得到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借款期间的
债务。
在评估转让款是否足以抵扣尚未还清的金额之后,超过债权书面数额的部分留给出售人所有;
如果依然存在缺额,则由原贷款对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