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议的含义为赞同他人所提出的建议,从而成为共同倡议者或合作者。
而复议则是指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构所颁发的具体行政措施表达不满,从而认为这些措施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程序,向特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求。
在这一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将依法对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以评估其合法性与适当性,最终达成关于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