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实施绑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现象可被认定为绑架犯罪的情节加重状况,故应予以严厉惩处。
然而,自第九修订案起,这一特殊情况已被删除。
因此,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被告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因其疏忽大意导致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状况,将构成两种不同犯罪行为的并存。
在法学术语中,我们称之为“想象竞合犯”。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依据犯罪情节精心裁决是否应对绑架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量刑,最后只选择其中量刑较为重大的一项定罪并进行相应的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