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明确,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出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总额的30%。
首先,让我来解释一下违约金的含义及其作用。
在合同关系中,当一方向他方违约时,根据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该违约方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作为赔偿。
这就是所谓的违约金。
总的来说,违约金以金钱为计算标准,然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金都仅仅采用货币金额进行衡量。
当事人亦可选用其他实物作为违约金的标的。
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缴纳罚金来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同时对违约方及无过错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公正的赔偿。
进一步地,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申请,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样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有必要进行适当的降低。
如此方能确保违约金的设定,既能保证公平合理且及时有效地处理违约问题,进而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