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丧妻之女的媳妇若在丈夫去世之后依旧对公公婆婆进行了主要的经济和生活上的扶助,那么这名特殊身份的女性将有资格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同样的,对于已经丧失丈夫的儿媳而言,如果她同样遵循着孝义,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的公公婆婆,那她也有权利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相关法律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财产继承权将按照以下次序排列:
1.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