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致人身体遭受轻伤二级,依法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该种情况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涉及到因为家庭琐事或民间纠纷引发的伤害事件,即便加害方对受害者的身体创伤已经达到了轻伤水平,若施害方真心悔过且与受害方达成了和解共识,关于损害赔偿方面已有具体协议,同时赔偿事宜已经履行完成,那么基于此因素,此类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性较小的话,可以实际考虑不再将其定为刑事犯罪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