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指出,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契合法定有效要件,则具有
法律效力。
这些法定有效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签约双方须具备充足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意思表达必须客观真实;
最后,协议中约定的免责事项不能违背法律及行政
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
然而,也存在着部分情况下即使存在免责条款仍然无法生效的可能:
例如,为对方
人身伤害提供的免责以及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对方
财产损失的免责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
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