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阻挠他人车辆通行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
具体而言,违法者须接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十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若因此种非法手段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譬如重伤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违法者将被判处三年及其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在交通运输肇事过程中选择逃避责任或是存有其他尤为恶劣的情节表现,违法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再者,如果由于其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则逃逸者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