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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指一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的行为,其次是一方严重嗜好如赌博、吸毒且经多次教育仍无法改正者,再次就是夫妻之间因情感问题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达两年以上。
此外,如果双方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即便经过调解也依然无济于事的话,那么法院应当批准离婚申请,从而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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