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承包商通常仅需缴纳管理服务费用,其余所有相关事宜(包括公司企业所得税)都须由其自行负责。
关于挂靠的收费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按照承包合同总金额的相应比例提取服务费用;
其次,在按照合同价款提取一定比例的基础上,若最终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款,尚需对高出部分再次提取一定比例的额外费用作为手续费;
最后,亦可选择一次性征收固定费用。
在具体的财务操作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三项关键事项,一是只有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之后,方能继续向挂靠承包商进行支付;
二是每当进行一次款项发放时,必须要求挂靠承包商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作为凭据;
三是待整个工程项目结算完毕之后,挂靠承包商所开具的税务缴税发票原件务必妥善退还回原有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