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
法规对房屋建筑以及附属工程质量
保证时期的明确规定:首先,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地基基础以及主体结建工程在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享有保修责任;
其次,对于屋面防水防护工程、或者卫生间、房间以及户外墙体防渗漏等具有防水需求的特殊工程,其保障周期承诺在五年内;
再者,您需要像供热及制冷系统这样较复杂的设备安装和装修项目,其保修时限也被固定在两个采暖或制冷期间;
最后,对于电气线路、给排水管道这类需要高度技术性的安装以及精装工程而言,其保修时期为两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
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