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夫妇双方私底下签署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要使这份承诺书真正具有约束力,须要遵循若干基本原则。
首先,该承诺书应当充分体现出全体签约方的真实意图,这就要求其中不含有任何被逼迫或是受到恐吓、暗示或是欺诈所导致的表态或决定。
其次,这份签署于私人场合的承诺书,其内容不应该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务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免因违反法律而令承诺书的条款失去其有效性。
再者,私自签订的承诺书也应尽可能地避免对第三方的权益造成侵害,换言之,夫妇双方只能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从事处理事项,不应超越权限去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