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该如何办?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该如何办?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该如何办?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4-09 13:05:28 已帮助14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该如何办?
在尚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销赃活动,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构成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原有的“销赃罪”已更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相关律法,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或者在一年内曾因该类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同类行动的;
我们便可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其对应的刑事处罚通常处以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最重可达三年。
1)在涉及销赃罪的问题上,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即明知涉事的物品实际上属于赃物。
2)然而,原来的“销赃罪”现今已然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那么在符合窝赃、销赃罪定罪条件时,具有明确知晓所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赃物这一事实情况是必要的。
3)然而,我们必须理解,在司法实践当中,对明知事实的认定仍然保持着极高的标准。
虽然口供仅作为定案证据之一,并非决定性要素,但如果当事人自认并无如实说明的能力,但客观环境却揭示出其应该事先预见到此事的可能性,也同样有可能构成此类犯罪。
举例来说:
在处置特殊物品时,其价格与正常市场价相比显著偏低,甚至未经公开渠道销售,这些异乎寻常的情况也都有可能从侧面体现出对明知事实的推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