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支付频率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提倡的是月度支付形式,以确保其稳定且及时的交付。但是在特殊情景下,例如对方具备提供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能力以及当事人双方均对此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也允许进行一次性的支付安排。
抚养费,一词源于法律术语,是指由父母或是其他依法负担抚养责任的成年人,向他们所监护或照顾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这种行为被定义为一种法定的义务,一旦这些责任人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拒绝履行这一责任时,就必须通过付诸实际行动来弥补,即支付相应金额的抚养费给受抚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