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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醉驾是否再适用缓刑

缓刑考验期醉驾是否再适用缓刑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是醉驾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话,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除了刑事责任外,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还需要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04-08 16:50:06 已帮助26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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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醉驾是否再适用缓刑
缓刑考验期间因醉酒驾车再次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原则上将不再适用于缓刑制度。对于这种情况,虽然他们没有被认定为累犯,但是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在缓刑考验期内再度犯罪的事实。因此,有必要撤销缓刑,并根据新的犯罪情节重新作出判决。同时,对于他们所犯下的新罪行,也要单独进行审判,然后与原有的罪行合并处罚。在此过程中,我们应严格遵循“先减后并”这一基本的计算规则。《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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