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易行为错认成赠送来签订合约,在法律上可以进行合理的撤销操作。这类情况在法学理论中被称为“严重误解”导致的
合同纠纷,
当事人有权依照相关程序向法庭提交撤销请求。当事人对于同一件物品签订了多项协议,然而却对该物品的实际价值或本质特性产生误解,这种情况同样可以定义为严重误解。比如说,在案例中将商品交易误认为
赠予,就属于对合同标的物(即商品)的性质存在误解,因而这也可以视为因严重误解导致的合同问题。由此可见,既然符合严重误解的条件,那么当然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