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女方提出离婚,若男方予以同意,那么彼此间可针对
财产分配以及子女之抚育问题展开合作性的商讨。在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至相关
婚姻登记机构
办理离婚事宜。然而,若男方
拒绝离婚或是在对于
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关键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时,便可向法院发起
离婚诉请,由法院进行最后裁决。清晰明确地规定夫妻情感确已破裂且赤裸裸表明无法通过调解来修复关系,是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以下列举了几个可能构成离婚哦原因:(1)有
重婚行为或是同他人保持长期稳定隋况;(2)施行
家庭暴力行为或是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3)有酗酒赌博恶恶性习惯并且屡次改过仍无悔改之心;(4)由于情感不合,互相对立状态已经持续超过两年时间;(5)其他任何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形。若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而另一方主动发起
离婚诉讼的话,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离婚。在经过人
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之后,假设双方再次
分居一年以上,在此期间出现任何一方再次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的,则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会依法批准
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