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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关系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关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4-08 12:40:21 已帮助10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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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关系
在公允的角度来看,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而存在,以下将具体阐明此论点:
首先,从合同之存在本质上依赖于主合同,正因如此,从合同也被业内广泛誉为“附属合同”。
其次,从合同的根本特性在于它具有依附性,这意味着从合同无法独自生存,必须依赖于主合同的存续和有效性为必要条件。
假如主合同未能成立,那么从合同自然无法有效形成;
假若主合同发生移转,那么从合同同样无法保持其孤独的存在;
当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测销时,从合同也将会丧失原有的效力;
如果主合同结束,那么从合同也会相应地走向终结。
再次,主、从合同其实是相对于双方而言的,我们无法想象没有主合同的存在也就不会有从合同,反之亦然。
最后,主合同的存在与成效将会对从合同的成型及其效力产生直接的影响。
然而,正如之前所述,从合同未能成立或者效能失效,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对主合同的效力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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