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中一方可采取
自愿离婚形式,则需准备好相关证件信息,如
结婚证书、
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文件,同时申领并提交相关法律规定的
起诉状及其附件至被告所属地区法院进行
诉讼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的实际属地与其惯常居住地址不符,那么将由长期居住的那一方所在区域法院负责此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法院正式受案并经过必要的调解程序之后,若发现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破裂,则可能依法判处
离婚,反之则会判定
不予离婚。以下情况被视为影响夫妻情感基础的重要因素:(一)
重婚或与他人
非法同居;(二)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其
家庭成员;(三)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多次教导但仍然不改者;(四)由于感情不和而导致的持续性
分居两年以上;(五)其他一切有效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严重破裂的事实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