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未承担
抚养责任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抚养费涵盖了子女所需的基本生活开支、教育费用以及医疗保障等各个方面。对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准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判断。若父母双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抚养费一般的给付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在涉及到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
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比例可适当地予以提高,但最高限度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父母双方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亦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述的计算公式予以确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