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明文规定,服完徒刑出狱后,个人档案并没有被消除的可能,而是始终将其列为历史记录;对于那些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被判定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罪犯来说,他们的相关犯罪历史资料必须进行封存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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