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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居住权人的子女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2024-04-05 15:00:11 已帮助23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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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只允许被设立该项权利的公民本人居住,其子女则无权继续住在其中,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说明允许他们这样做。这主要因为居住权本身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属性,仅能供特定的公民在设定居住权的房产中生活栖息,且这种居住权并不存在产权转让或者继承的可能性,因此,居住权人的子女并没有资格继续入住已经设定了居住权的房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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