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各方在合同中达成协议,约定一方向另一方违约时应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赔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甚至约定由违约引发之损害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然而,若是所规定的违约金过低以至于无法补偿实际损失,则双方当事人均可要求法律裁决机构或者仲裁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整与曲解;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那么当事人同样有权请求上述机构来使其降至适当水平。此外,若当事人违约行为涉及到延迟履行,而他们之间又为此设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即便先行支付了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未尽职责、偿还债务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