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若有反悔之意,尚未结束离婚登记程序的情况下,您仍可就离婚协议书所涉及的各项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和协商;若协商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倘若已顺利完成离婚登记程序,那么离婚协议书便正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您对于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条款有所异议,可考虑将相关争议提交给当地法院解决。此外,当您在重新拟定财产分割协议之际发现存在着明显的欺诈行为或者其他压迫性举措时,您亦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来撤销之前所签订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