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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缓刑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5 10:10:15 已帮助16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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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缓刑,即是对于已判定的刑法,基于特定条件暂时性的放弃执行。在考验期限内若犯罪者能够严格遵守特定要求,那么原先的刑法处罚将不再予以执行。关于缓刑的运用,应有如下一些前提条件:首先,适用范围面向那些被宣判为拘役或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次,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能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2)存在悔过之情;(3)经评估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4)宣告缓刑不会给居于社区之内的人士带来严重不利益。针对具备以上所有条件但未满十八岁的人群体、处于怀孕期间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岁的人群体,应该核准予宣告缓刑。这里所谈及的年龄与怀孕情况均应参照刑事判决时的具体状况。最后,提醒注意的是,对于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脑人物,是绝对不能适用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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