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无明确的关于临时车牌制度的最新规定出台。临时车牌,即授权机动车辆在临时上路行驶过程中使用的纸质机动车识别号码牌,亦被称为临时行驶机动车号牌,即是指当新购置的汽车在正式注册登记之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临时车辆行驶资格凭证。此时,以下各类情况可能需要申请办理临时车牌:1.将车辆从购买地点运送至使用地点期间,应当在购买地点的交通管理机关领取临时号牌;2.当车辆进行过户操作,并已经提交了正式号牌之时,应在当地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获取临时号牌,以便将其回运至国内其他地区使用;3.对于在我国范围内尚未完成正式号牌申领手续的全新车辆而言,如需进入外地进行改装作业,则应先在本地交通管理机关领取临时号牌,待改装工作完成之后,再前往异地重新申请取得临时号牌并赶回原地区;4.在本地购买车辆并计划驶离该地区时,需先向本地交通管理机关领取临时号牌方能启程离开;5.若因某种原因而导致车辆归属尚未正式确定,并且需要在短期内对其进行试用体验的话,同样需要在本地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号牌以备使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