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拒绝接受遗赠以后可以再撤销吗

拒绝接受遗赠以后可以再撤销吗

在接受遗赠以后,遗赠权利是无法进行撤回的。
对于受遗赠者来说,若主动选择放弃该项权益,那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开始分配的那一刻起,他们便已经失去了接受遗赠的合法资格,此种情况下,关于遗赠的遗产将由相关法规范制下按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处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在法律上是可以通过撤回进一步改变,但就放弃受遗赠的行为而言,其意思表示一旦做出,便无法再行更改或者撤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新修订:2024-04-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