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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经过的手续有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经过的手续有什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3 15:30:04 已帮助23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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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经过的手续有什么
关于原告请求离婚所必须履行的法定流程为:
首先,原告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书以启动审判程序。
对个人而言,通常情况下会先前往立案大厅提交申请,由立案审查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审核,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则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您还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至此,法院即正式启动案件处理流程。
其次,在立案庭完成案件受理工作后,应当将此案交由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官负责审理该案。
再次,在民事庭接手该案并向被告发送传票之后,您也将接到法院相应的通知,告知您在指定日期到庭参与诉讼活动。
随后,在双方当事人均已到达法庭后,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解(这也是审判过程中的必经环节)。
最后,经过法庭公开审理并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允许离婚或者不允许离婚的裁定。
在此过程中,请您务必尊重和遵守法律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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