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分手离异之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首先应当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平等充分的协商与沟通,通过相互理解和尊重,达成共识并确定每个人的责任以及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方式。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致力于让孩子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那么无论父母亲之间的关系如何,都应该得到我们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当父母们能够尊重孩子的需要,协商轮流照顾孩子时,法院也应该给予他们公正的评价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